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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省学前教育资助政策问答(2023年度)

来源: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发布:2023-06-19

一、学前教育资助对象是哪些?

符合入园年龄,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、公办性质幼儿园及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、孤儿和残疾儿童等。优先考虑城乡低保家庭幼儿、孤残幼儿、烈士子女、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、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幼儿和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。

二、学前教育资助标准是多少?

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(含)500元,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。

三、如何申请学前教育资助?

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,符合申请条件的幼儿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。

四、学前教育资助如何评审发放?

学前教育资助按学年申请和评审,评定工作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经公示无异议后,分学期将资助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至幼儿家长。


来源: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编辑:万永勇
整理发布:江教在线客户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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